时间:2021-3-2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万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清退老爷海海域渔排网箱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国家海洋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大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老爷海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全面启动老爷海海域渔排网箱清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老爷海退塘还海。资料图

一、清退范围

万宁市老爷海海域内所有渔排网箱

二、清退时间

年10月1日至年2月28日

三、补偿对象及补偿、奖励标准

(一)补偿对象。

补偿对象为东澳镇和礼纪镇年8月31日前组织登记的口网箱。年8月31日登记结束后抢建新增的渔排网箱,一律不给予任何补偿和奖励。养殖生物不列入本次补偿范围,由养殖户自行处理。

(二)补偿标准。

1.对年8月31日前组织登记的渔排网箱,属于《中共万宁市委办公室万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老爷海剩余渔排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委办﹝﹞43号)拆迁范围但未拆迁的,统一按建排费每口元、自行拆除劳务费每口元的标准给予补偿,合计每口网箱补偿标准为2元(每间渔排屋按一口网箱计算)。

2.对年8月31日前组织登记的渔排网箱,不属于(万委办﹝﹞43号)拆迁范围的,只给予自行拆除劳务费补偿,即每口网箱补偿元。

(三)奖励标准。

在年12月10日前与镇政府签订清退协议,且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自行拆除的,按每口网箱元的标准给予奖励;逾期不签订清退协议的,不给予奖励金。

四、年12月11日至年1月31日,各渔排网箱业主要按照协议要求主动配合属地镇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养殖生物的迁移或起捕、所有渔排设施清理上岸等自行拆除工作。

五、从年2月1日开始,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老爷海海域内所有渔排网箱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清理。对逾期不自行处理的成品鱼、鱼苗及附属设施,市政府将依法强制清理,造成损失由渔排网箱业主自行承担。

六、对本通告发布后擅自抢建渔排的和在市政府组织清理退出期间,参与或煽动闹事,非法妨碍或暴力对抗执行公务的行为,市政府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万宁市人民政府

年9月30日

END

来源:万宁发布厅。如果发现有侵害您的利益或有不当,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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